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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議長職的演進

一、Speaker名稱的由來(1377首見)
時為請願團,議長為代言人,故稱此。

二、英國直至17世紀末均屬國王人馬

A、過去議長產生均需英王同意,1679查理二世拒絕西姆爵士後便未再有拒絕之例。

B、1617世紀,共七位議長被都鐸君王砍頭。

C、十八世紀議長成為黨派人物,十九世紀政黨成熟與選舉改革後,始成為中立的議長。

三、美國議長四發展階段
美國原承襲英傳統,1789-1811間的議長均屬總統助手,立法由總統主導,議長無實權。Jefferson總統甚且透過Ways and Means Committee控制國會,其主席還被稱為PremierPrime Minister
這個階段的議長,便如一位史家所言,「除了名字,什麼也沒留下。」
Henry Clay一反既定角色,在1811年就職年34,美英1812年戰爭中強迫Madison總統宣戰,開始建立國會決策地位。

A、Parliamentary Speakership(1789-1860)
政黨形成初期,黨紀不彰,地方勢力強悍,總統權弱,需圓融會議主席(Presiding Officer)

B、Partisan Speakership(1861-1910)
強固兩黨制確立,總統權弱,黨機器體制出現,議長成為政黨階級領袖(Hierarchical Leader)
Reed: The right of the minority is to draw its salaries and its function is to make a quorum.
Thomas Reed曾因恐有損議長尊嚴而拒赴白宮討論政策。
Joseph Cannon曾因座位安排不當,拒赴白宮宴會,亦從此建立白宮議長餐會慣例。

C、Feudal Speakership(1910-1961)
議長權削,總統勢長,資深制形成傳統,委員會形同國會諸侯,議長成為權力協調者(Broker)

D、Democratic Speakership(1961-)
個人主義興起,次級團體出現,總統勢強,議長與議員發展出有點黏又不太黏的關係,各項協調機制出現(Therapeutic Policy Oriented)

貳、決定議長地位的因素

一、政治生態

A、分權體制與融合體制決定議長權位
美國長期分裂政府有賴議長整合。

B、政治生態差異影響議會對議長的選擇
O’Neil擅長運用媒體因而成為七十年代的國會議長,但1979國會開始現場轉播,反因肥胖身軀與口嚼雪笳有利益勾結形象,不利整體政黨而於1986退休。

C、須建立於政黨出現之前,因政黨不發達,議長權威始顯重要。

D、美國殖民時代各州已建立對抗行政機關的傳統,議長表達議會希望與地方民意,並常以此維護自身派系利益,有類日據時期台灣參議院。故美議長自始便為具黨派立場的強勢領袖。

二、悍衛議會獨立及尊嚴之決心

A、1642英查里一世擬逮捕五議員,遭議長Lenthall拒絕:I have either eyes to see nor tongue to speak in his place, but as the House do direct me, whose servant I am.(史上英王唯一一次率兵進入國會)

B、Thomas Reed曾因恐有損議長尊嚴而拒赴白宮討論政策。
Joseph Cannon曾因座位安排不當,拒赴白宮宴會,亦從此建立白宮議長餐會慣例。
Sam Rayburn: I never served under any President, I served with eight.

三、尊重議長的傳統

A、尊敬議長如尊敬國會,故英美議員皆不得批評議長。
Rayburn:議長的權力與尊嚴是眾院的化身,攻擊議長只會降低眾院威望。

B、英國會的開議儀式,議長便象徵國會的紀律與效率。
美國在1863年以前,對於新國會成立首日是否應即選舉議長一事,眾議院仍時有爭執,但該年二月以後眾議院便通過決議,確認新國會成立首日的第一件任務就是選舉新議長,並列入眾院規則中,從此,選舉眾議院議長即是新國會成立的第一優先要務。

四、運用權力的欲求

A、議長能否留名青史,便端看他是否有主張權力的意志。正如長期研究美國議長的學者彼得斯(Ronald M. Peters, Jr.)所言:「一位議長的好壞,其判斷的標準便全在於他權力的運用。有效運用權力的議長必然是位強勢的議長,我們也通常認為是位好的議長。」
Clay: Decide, decide promptly and never give your reasons for the decision. The House will sustain your decisions, but there will always be men to cavil and quarrel about your reasons.

五、對議長職的高道德要求
John White(1841-43)1845辭國會議長職時,因被控辭職演說抄襲,乃憤而自殺。
Jim Wright(1986-89)因財務問題於1989下台,並辭議員職。
Reed亦因反對兼併菲律賓無效,於1889辭職。

六、不同資歷的議長影響議場生態
英若選擇後排議員為議長,則議長易於維持中立,但不利掌控前排議員故無法掌握議程。
若由前排議員擔任議長,則不利維持中立,議長易捲入政治風暴。

參、議長的崇高地位

一、(英國)Disraeli:單是議長長袍服布紗發出的聲音,便足以讓那些失序的議員低頭坐下」。議長不在的時候,日本學者木下廣居觀察:「議員們會特別自愛,遵守秩序—好像老師出去,而要學生乖乖地等待一樣。」

二、(美國) Thomas Reed(1889-911895-99)擔任議長期間,某次因有事離席而由同僚代理主持會議,該同僚不久便與其他議員發生爭執,議場立刻陷入一片混亂。瑞德聞訊立刻返回,目睹現場變化的一位旁聽者記載:「瑞德出現的效果仿如電擊一般,整個議會就像是一所大型鄉村學校,當老師不在時,學生將一切校規拋諸腦後,老師回返時,學生登時便立刻回復平靜。」

三、選舉均避免競爭
英均由政黨協商,美自1911便概由多數黨領袖升任。

四、不准批評議長
瑞苯議長便曾經表示:「因為議長是眾議院的僕人和代表人,……,若要貶低議長職位的威望,也就大大貶低了眾議院本身的威望。不管公開或背後攻擊議長職位,必然會為將來留下混亂及不良政府的劣跡,其理由並不是議長為神聖不可侵犯的職位,而是議長乃是眾議院權力與尊嚴的化身。」

肆、議長權威的基礎

一、可安排議程控制議事進度:The power of the Speaker is the power of scheduling.

二、批准或解釋議事規則。

A、Disappearing QuorumReed1890West Virginia補選決議上,主張不作聲的出席者亦計為出席。Reed並下令封門禁止議員離開,此作為於1891受最高法院支持。

B、O’Neil以法案分送數委員會審查,並限制審查時間,確立其領導地位。

三、指定發言權:至O’Neil始有朝野交叉辯論。

四、指派委員會主席,Clay將委員會由十個擴充為二十八個便為加強自身權威(克雷不是強勢的政黨領袖,而是個聰明的制度政客(clever institutional politician),他以委員會任命編織起一層保護膜,屏障他當時還不甚穩固的權力基礎。)Randall(1876-81)Rule Committee改為常設委員會,並自任主席,奠下強勢議長的基礎。

五、可否同數投關鍵一票。
但英國目的在解開糾結,而非表示自己意見,故需遵守習慣與傳統。

 伍、副議長(僅英國有設)

一、本質

A、非政治性角色,故不參與黨團會議,也不參與投票(除可否同數),對政治性問題避免發言。

B、選舉時則有明確政治立場(與議長不同),平時也參與地方政治活動。

二、人數及產生

A、多由前部長、具委員會主持經驗者擔任。

B、共三人,財政委員會(Committee of Ways and Means,現已無功能)主席為第一副議長,第一及第二副主席則為第二及第三副議長。

C、產生方式

I、經由政黨協商,並顧及政黨平衡。如1989年議長為保守黨,財委會主席便為工黨,第一副主席為保守黨,第二則為工黨。

II、由大會以無辯論、決議通過方式任命,無議長選舉的儀式。

D、任期與議會會期同,下會期開始時不必然連任,全視是否繼續為財委會主席、副主席。

三、職權

A、在議長要求下擔任主席,議長做如是要求不必徵詢院會。

B、第一副議長實權與議長約略相同,可懲處議員、及宣佈停止討論,但不得決定修正案之表決(只有議長可為此)

C、議長請假缺席時,全權代理議長,甚至可宣佈開臨時會。

D、主持全院委員會(議長從不主持),並擁全權。但不得宣佈院會休會。

E、主持預算審查會議,聽取財長報告,因其原就向財委會報告。

F、主持私法案之審查,保證其得公平機會。

G、為主席團成員(Chairman’s Panel),可被分派任各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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