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影響國會性格的因素
一、議會格局
二、政黨數目
三、政黨間距:經濟階層政黨;意識型態政黨;社會裂隙政黨。
四、政黨內聚力:黨員少內聚強;危險多數內聚強。
五、議員總人數:人多、分工細、議長強勢、內規嚴明。
六、助理強弱
貳、多數制:十九世紀以前普遍採用之制度 (First Past the Post, Winner Takes All)
一、形式
1、單一提名制
2、名單提名制
A、封閉名單法:選民投整份名單,嚴重扭曲(1950-60土耳其採用﹐58%選票得93%席次)。
B、混合圈選法:選民挑名單內各別候選人,自己組成名單。
3、兩輪投票制
A、指定多數制---
B、絕對多數制
法需有12.5%之登記選民選票才得入二輪投票。
1962法總統選舉法規定,須有有效票50%以上,登記選民25%以上才算當選。
4、多輪投票制
要求絕對多數,故意大利在1964年投21輪,1971年投23輪才選出總統,若非國會間接選舉必生動亂。
二、利弊
1、少數意見被埋沒,易生兩黨制。但在多黨制下,不利小黨門檻為20%。
2、易產生少數議會,如英於1951大選;二次大戰後英、日皆無過半選票。
3、一輪制對民意變動不敏感;兩輪制下,首輪呈現民意分佈,二輪在選人,故首輪重選擇,二輪重淘汰。
4、兩輪制易生鬆散的多黨制;一輪制則易製造政治家族。
參、比例代表制
一、制度的設計與緣起
1、多數制扭曲民意的傾向
2、緣起:
A、美國早於歐州思考此法,唯以州而非政黨求比例平均。
B、丹麥財政部長、大學數學教授卡爾‧安德亞(Carl Andrae)於1855年所創。
C、二次大戰前已普及於歐陸。
D、使用於全國不分區的設計:如挪威的5%,瑞典的11%,丹麥、愛爾蘭的20%,德國的50%國會議席。
E、以整國為一選區的比例代表制國家有:以色列、荷蘭
二、名單比例代表制的計算方式
1、基數計算
A、選舉商數法
以選區內的席位數目除有效選票以決定選舉商數。名單中達此商數者,便獲得一席,兩倍於此數者便得兩席,以此類推。在比例制國家中,採用此法者最多。
以總投票20萬票,應選5席為例,選舉商數為4萬票。
B、劃一數目法
預定一當選基本票數,當候選人或政黨獲得此一票數時,便獲得一席。優點:簡單明確,不用計算總有效票。缺點:無法準確預估當選席次。選區應大於十二席,比例始較為公平。
2、餘額計算
A、最大餘額法
將剩餘席位依次分給剩餘選票數目最大者。
本法有利弱黨。我不分區席次便以此法計算。
甲: 86000/40000=2+6000
乙: 56000/40000=1+16000
丙: 38000/40000=38000
丁: 20000/40000=20000 甲:2,乙:1,丙:1,丁:1
B、最大平均數法
依基數計算後,各黨再加一席,除該黨所獲選票而得之商數,商數最大者獲得一席,依此逐席計算。本法有利大黨。
甲: 86000/2+1=28666
乙: 56000/1+1=28000
丙: 38000/1=38000
丁: 20000/1=20000 甲:3,乙:1,丙:1,丁:0
C、抗特法
比利時數學家抗特(Victor d‘Hondt)於1899年首創。將各黨得票依序除以1、2、3、......,再依應選數目選出最高之前幾位為當選。
本法有利大黨,目前最被廣汎採用。
1 2 3 4
甲 86000 43000 28666 21500
乙 56000 28000 18666 14000
丙 38000 19000 12666 9500
丁 20000 10000 6666 5000
甲:3,乙:1,丙:1,丁:0
D、聖拉居法(Sainte-Lague)
1951年以來北歐廣汎採用之法,為次有利大黨之設計。
與抗特法略同,但以1.4、3、5、......,除各黨選票,故又稱單數法。
1.4 3 5
甲 61428 28666 17200
乙 40000 18666 11200
丙 27142 12666 7600
丁 14285 6666 4000
甲:2,乙:2,丙:1,丁:0
3、當選人的決定
A、依名單排名順序(封閉名單法)
B、混合圈選法
C、局部圈選法
三、可移轉單一投票法(Single Transferable Vote),又稱黑爾法
選民選人不選黨,一選區有多名當選人,選民可排列喜好順序。將應選數目加1除有效選票數,再將結果加1,得選舉商數。得票超過商數者為當選,餘票依比例分與其他候選人。計算複雜但可降低政黨影響突出個人。在STV制下,選民的意見表達更廣泛而精確;能以掌握選票走向表達對政策的觀點。
四、制度評估
1、拉近選票與政黨實力間的距離。
2、助長多黨制但有其侷限且非絕對。
3、導致聯合政府及模糊政黨責任。
4、欠缺區域民意及代表性。
5、有利少數族群出線,尤其婦女。
6、免於選區劃分的弊端。
肆、混合制
一、不可移轉單一投票制(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二、兩票制
1、德國的聯立式
2、日本的並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