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會的定義
一、Nelson Polsby:
1、以立法為功能的正式組織
2、為多人組織,形式上平等,具正式辯論及討論的程序
3、具直接民意的合法性,採合議制
4、其決定在一定範圍內向選民負責
二、其他定義:
1、合議制
2、由民選代表組成
3、為地域產生之代表
4、成員定期集會﹑辯論意見﹑並在平等地位上共同行為的集合體。
貳、現代國會的功能
一、 立法非主要功能
二、 國是論壇:輿情反應﹑教育選民
三、 人才甄引﹑領袖養成的溫床
四、 監督官員
五、 整合共識﹐使決策取得正當性
參、無可取代的重要性
一、民主國家國會的重要性
二、政黨政治的溫床
三、領袖培育的角力場
四、多元勢力的競爭
五、協調與談判的空間
六、民主國家國會第一:法因此未瓦解;政變均以此為目標
七、美國check and balance觀念
肆、國會的類型
一、辯論型與工作型的國會
二、轉換型與競技型國會
1、轉換型:獨立運作﹔弱勢政黨﹐不穩定多數﹔法案來源複雜﹐險阻重重﹔妥協性強﹔總統決行。
2、競技型:政黨強並對立﹔決策訴諸民意﹔國會主權。
三、 多數型與共識型國會
1、多數型:簡單多數決策﹔不成文憲法﹔國會主權﹔中央集權﹔一院制
條件:社會同質性強﹔兩黨交替執政。
2、共識型:同時多數決策﹔成文憲法﹔人民主權﹔地方分權﹔兩院制。
條件:憲政傳統與法制觀念強﹔地方自治根深柢固。
四、以相對地位分類國會
1、行政優勢下的國會
2、責任政黨下的國會
3、多元體制中的國會
4、國會主權下的國會
五、以決策能力與社會支持度區分國會﹙Michael Mezey﹚
決策權 |
較少社會支持 |
較多社會支持 |
強 |
易傷型國會:菲﹙-72﹚,第三、第四共和法國,威瑪德國、烏拉圭、智利、義大利 |
積極型國會:美國、哥斯達黎加 |
弱 |
邊際型國會:泰、巴、韓、馬、哥、巴西、祕魯 |
反動型國會:英、加、澳、紐、印、以、德、日、丹、愛、奧、土 |
無 |
|
象徵型國會:俄、東歐、台灣、星 |
伍、對國會的不滿
一、東海1998的研究:民眾對立院的評價,為低於其他議會的55分
二、Gallup, 1974-2001,71次民調僅5次超過50%滿意度,最差18%
三、討厭國會之因:
1、功能認知的差異;
2、不重效率的國會特質;
3、利益團體包圍;
4、習慣思維與行政助勢;
5、競選高手不等同能力。
四、國會隱憂:教育高、越瞭解民主、常參與政治,越對國會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