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民團體(PIG)的興起
一、公民團體的定義:
1、依共同態度所建立之團體,以向社會其他團體或組織,提出政治要求為目的。
2、分類:Self-Oriented Group與Public Interest Group
二、與政治運動之差異:movement無恆久之組織,但成功的movement常轉形為PIG。
三、與Party的異同:(同)均為人民與政府的溝通橋樑;(異)Party希望控制政府,PIG只求政策實現;且Party專業選舉,其運作受美國州法律規範,PIG則甚少受規範。
貳、利益團體的發展趨勢
一、以美國發展最興旺,60-70年代,只有28個營利團體,19個非營利團體在華府設辦公室,但至1995已有7400個團體,其中約90%在DC建總部。
二、歷史發展共分四波:
1、1830-60農業團體
2、1880-1900工會團體(AFL)
3、1900-20商業性團體與同業公會興起(如AMA或NAACP)
4、1960-90特殊專業團體
三、並非所有族群或利益均有其PIG,出現時間也不一致,如Children便無PIG。而老人在60年代無PIG,但90年代的American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 (AARP)會員則已達3百萬人;再如Christian Coalition過去不強,且只重道德問題,現則擁有3-6千萬支持者。
四、刺激了利益團體政治的發展:由於PIG多採草根策略整合公民團體,強化對抗,故重ideology,造成兩極化對立,刺激其他團體的發展,也迫使政黨選邊站。
五、有組織的民意才是民意:槍枝管制法的例證
參、影響利團興起的客觀因素
一、傳播科技
二、政府角色的改變,尤其對商業活動的加強規範
三、社會分工及多元化的發展
四、社會不安及社會運動的結果
五、政治獻金規範
六、教育水準提昇
七、空白選民消失使政黨由組織動員轉為小眾利益結合
肆、影響美國利益團體興起的主觀因素
一、美國政黨的特殊型態有利利團發展,如初選制。
二、三十年代為解決經濟危機,「大政府」觀念興起,使政府對產業的影響增加,企業更願花費影響政府。
三、冷戰以來無重大公共議題,且政府加速建設,故ig能積極謀取私利。
四、ig介入選舉,影響甚至蓋過政黨。
1、七十年代,政黨的改革使ig較易介入選舉。
2、八十年代,黨轉為broker型,只重協調及捐款,ig空間更大。
3、九十年代,黨與ig平分秋色,改變了候選人中心的模式。
A、soft money
B、有些政黨甚至協助ig整合,如宗教團體在1996的整合。
五、媒體廣泛報導各項政策,使衝突層面及介入的團體更多。